112學年第二學期重要行事曆
◎ 113.02.16(五)第2學期開始上課日
◎ 113.02.17(六)補行上班上課
◎ 113.02.28(三)和平紀念日放假
◎ 113.03.06(三)校務會議(期初)下午
◎ 112.04.04(四)兒童節放假
◎ 113.04.05(五)民族掃墓節放假
◎ 113.04.17-18(三、四))期中評量
◎ 113.05.04(六)家庭教育日
◎ 113.05.10(五)家庭教育日補假
◎ 113.05.28、29(二、三)畢業考
◎ 113.06.10(一)端午節放假
◎ 113.06.12(三)畢業典禮
◎ 113.06.20、21(四、五)期末評量
◎ 113.06.26(三)校務會議(期末)下午
◎ 113.06.28(五)第二學期休業式
◎ 113.06.29(六)暑假開始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函釋「學校自行辦理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且由編制內人員協助午休時段得否支領鐘點費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36419號函辦理。 |
二、 | 倘學校自行辦理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且由「編制內人員」提供服務,「午休時段」應屬其本職責內工作時間,故不另支鐘點費,惟如貴校考量編制內人員於午休時段確有課後照顧事實,且經費足以支應者,則請明定於貴校實施辦法內,依實際情況調整之。 |
三、 |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